珠海市计算机学会,英文译名是Zhuhai Computer
Federation,英文缩写是 ZCF,是由从事计算机及相关技术的科研、教学、开发、生产和应用的个人和单位自愿组成的学术性、地方性、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法人。
学会的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弘扬爱国主义精神。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坚持民主办会的原则,充分发扬学术民主,开展学术上的自由讨论,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和优良学风,弘扬“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风尚,积极倡导“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精神,以促进计算机科学技术的繁荣和发展、促进计算机科学技术的普及和推广、促进计算机科技人才的成长和提高,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服务。
学会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学会的登记管理机关是珠海市民政局,业务主管单位是珠海市科学技术协会。学会接受登记管理机关、业务 主管单位以及行业管理部门和其他部门依法在其职权范围内的监督管理和指导服务。
学会的业务范围:
(一)组织开展地区内的学术交流;
(二)组织研究计算机科学技术和产业发展战略,向政府部门提出咨询建议;
(三)积极参加政府部门有关计算机和信息技术项目的科学论证,提出建议;
(四)开展计算机技术培训和技术咨询,普及计算机教育,推广计算机技术,促进计算机技术在各个领域的应用;
(五)发现、推荐、表彰和扶持优秀计算机技术人才,尤其是青年人才。组织青少年计算机科技活动;
(六)接受委托,承担计算机技术的项目评估、成果鉴定和 技术职务、职称的评审;
(七)接受委托,对计算机领域企事业单位从事的技术项目 进行资格认证;
(八)组织计算机和信息技术的科技展览;
(九)接受委托编辑、制定和审定有关计算机技术文献和技术标准;
(十)办好学术刊物,编辑出版计算机方面的科技书籍、报 刊和多媒体制品;
(十一)开展对会员和科技人员的计算机继续教育;
(十二)举办为会员服务的事业和活动;
(十三)促进与各地区民间计算机组织的科技合作和交流。 以上业务范围涉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须经批准的事项,依法
经批准后方可开展。